這是一本淺顯易懂的建築相關書籍,介紹許多設計上的原則。
我只大致瀏覽一下,覺得相當有意義。
比如說:
法則6:我們穿越「負空間」,在「正空間」停駐 書中說,圖形擺置後,不能圍塑出形狀的是負空間,可以圍塑形狀的是正空間。
我想這也許和安定或者是安全感有關,或許利用這個原則,我們可以用「負空間」把人引導到「正空間」中,可能用散亂的結構或物體,把人導向禮堂或是其他有意義的建物中。
法則25:以「核心構想」為標柱,設計建築物的不同面向。 這也是我一直以來最關切的一個部分。
書中說的核心價值叫「Parti」,設計必須圍繞著「Parti」而走。
像目前作的設計師的報告中,Enric Miralles主要都是作公共建築,所以在他的核心價值裡,「服務於人群」才是他設計的核心價值。
往小一點的層面來看,一棟建築物如果是展場,他也必須關注到他的主題,如何讓裡面的元素都關乎主題,而不是讓元素不斷改動使主題模糊,這是相當重要的。
這跟打辯論一樣,不能一再變動制度,結果最終制度根本無法解決問題,產生和議題不根屬的情況,那就跟斷頭沒兩樣了。
法則35:「我愛美景,但我愛背對他坐著」
看到這則我覺得很有趣,有一種你叫老娘往東,老娘偏要往西的那種任性感覺。
這些法則的文字都不長,但是就像是一條引線可以引導你往不同的面向去想,值得一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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